新化县财政倾力社保普惠民生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3月16日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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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以保障民生、稳定社会为重点,以强化措施,规范管理为手段,着力巩固提升社会保险覆盖水平,真正将改革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人民群众。
一是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无盲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体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11年度全县征收五项保险费30591.1万元,比上年增收16659万元,增长120%。二是城乡低保网络广覆盖。在注重调查,严格标准的基础上,2011年度全面落实城市低保对象9483户,1665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270.5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2575户,51516人,累计发放低保金4515.8万元。三是切实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新规定。2011年度根据省市的新规定,将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提高到3600元/人,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提高到1500元/人,同时落实了五保供养对象在县乡两级定点医院进行“零费用”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