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六到位”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3月21日 16:58 【字体:

  一、政策支持到位。2011年,娄星区被省财政厅、水利厅确定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号文件精神,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该区制定出台了《娄星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实施意见》、《娄星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为开展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全面提高水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财政、国土、水利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区政府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的申报建设问题,各项目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了宣传和发动工作。

  三、宣传引导到位。加大了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宣传力度,在省、市等宣传媒体上对该区的小农水项目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报导,在乡镇村组发放宣传资料,让人民群众了解支持这项民生工程,鼓励群众筹资筹劳,以水利设施建设带动娄星经济转型,引导发展蔬菜、花卉、苗木、药材等规模化高效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目前,各项目区村、组群众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要求强烈、积极性高。

  四、资金保障到位。中央、省、市、区配套资金和受益群众自筹资金保障到位。2011年,中央、省配套小农水专项资金1050万元,市、区财政配套安排小农水资金370万元,整合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建设项目180.60万元、国土整理规划投资950.7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投资280.50万元、项目区各村也相继以“一事一议”的方式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财政补贴8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80万元。

  五、工程监管到位。对小农水项目的施工单位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设计预算都必须经过财政投资评审;严格按工程质量标准对项目施工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区、乡水利系统技术力量和受益村群众监督员的作用,与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按合同实施质量监管相结合,形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管单位和受益单位“四位一体”的质量监管体系。

  六、日常管护到位。通过多年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试验,摸索了一套通过采用拍卖、租赁、承包、委托经营、股份合作等形式,明确产权的使用权和经营权。通过收取租赁、承包经营费,落实部分工程的维护管理费。通过落实租赁、承包、经营人落实工程管理者的整套方式。同时以小型渠系为单元,组织农民成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通过协会实现对工程的维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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