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财政“三举措”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4月24日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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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娄星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娄星财政“三举措”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一、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15%,并逐年增加。
二、通过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赞助、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奖励、师资培训、困难幼儿入园资助、教师“五险一金”补助等方面。
三、公办幼儿园建立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根据该区实际,按生均30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民办园建立以奖代补制度,对优质民办幼儿园评估验收合格后予奖励3—5万元。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积极补助扶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低保户)和残疾幼儿给予减免保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