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三项措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5月18日 15:22 【字体:

  为严格预算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近年来,新化县对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日常一般性支出等方面采取刚性措施,严格控制公务费用支出,坚持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来,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严控预算追加。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经县人大会审议通过后,严格按预算执行。对预算追加行为进行逐步规范,严控临时性经费追加和超收收入使用审批,减少预算调整的金额和频率,坚决维护预算执行的法定性和严肃性,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解决重要事项确需追加预算经费的,必须严格遵循“完善制度、总量控制、定期会商、集体研究”的原则和《新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追加财政预算经费审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追加,并严格按程序向县人大报告。凡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财政部门不予拨款,对擅自安排支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严控非生产性支出。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全面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该县相继出台了《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支出预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控非生产性支出的通知》和《关于对公款消费调节基金实行即报即征的通知》等文件。对单位非生产性支出严格按照“总额控制、双月考核、超支不报、违纪严究”原则进行控管,确保单位支出零增长或低增长;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发生的公款消费支出,按单位收入总额的2%做为公款招待消费的基数,超基数部分按20%征收公款消费调节基金。公款消费调节基金实行即报即征制度。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形成合力,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将厉行节约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非生产性支出严重超标的单位,对单位党政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要按照《新化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严肃问责,构成违纪违法的,要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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