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四措并举”强化专项资金管理
冷水江市是湖南省能源原材料基地,但是全国资源枯竭城市,为了帮助该市经济转型,中央财政五年(2008年至2011年)转移支付资金达到4.7亿元,从今年起又顺延五年,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效益,该市出台了《冷水江市资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从四方面加强管理。
一、明确了专户专人管理。该市在市财政国库设立了资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专户,凡是资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专项资金,都必须通过专户拨付。财政预算、国库安排专人管理。在拨付资金时,实行“双向控制”即由资金使用单位归口业务部门开具一般预算拨款通知书,再由预算部门开具“专户拨款通知书”,国库部门依据预算和业务部门的通知书按规定拨付款项。
二、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该市规定,资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专项资金只能主要用于五个方面:用于解决教育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用于解决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工程;用于廉租房或公租房建设;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与资源枯竭城市相关的治理项目等。
三、明确了资金拨付程序。该市规定,每一笔转移支付资金都必须在符合预算和使用范围的基础上,首先由用款单位提出使用申请并由市级领导签署意见;其次到项目单位归口财政业务部门、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核评审;第三由财政局长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后,按规定办理拨款手续。
四、明确了资金绩效评价。该市对每一项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和使用,都事前明确了责任单位、财政责任股室和绩效目标。在项目完成后,由财政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预算、监督、项目归口业务部门对项目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使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的每一项资金都得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保证了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