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城镇小集体职工全部纳入企业社保统筹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6月19日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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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6月份开始,冷水江市未参保的城镇小集体职工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据了解,凡是2011年12月31日前具有该市城镇户籍,且在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曾在该市城镇小集体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办的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民可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符合此规定范围条件的人员采取 “定额缴费”的办法,适当考虑参保时的年龄情况,参保后按其实际补缴养老保险费年限核定和计发基本养老金。
据初步估算,冷水江市城镇小集体职工达到4000余人。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