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乡镇机构改革获省评估组好评
近日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组成的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评估组一行来到冷水江市,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冷水江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评估组一行先后到梓龙乡、岩口镇等乡镇进行机构改革工作实地检查。评估组认为冷水江市创新改革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各乡镇严重超编、分流人员较多的难点,坚持公开操作、公平竞争,确保了机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其做法值得肯定,其经验值得推广。
冷水江市乡镇机构改革自2011年9月正式启动,到2012年5月底基本完成。经过改革,乡镇办行政编制总数从397名减少到224名,乡镇事业编制总数从639名减少到348名,总共核减编制464个;分流乡镇机关工作人员204名,事业站所工作人员759名,总共分流人员963人。
此次乡镇机构改革,冷水江市坚持积极稳妥分流,设法拓宽安置渠道,推行阳光竞聘,对设置的岗位和职数进行公示,采取考试考核、领导考评等方式对竞聘上岗人员进行测评,根据综合得分确定上岗人员名单。
对没有竞聘上岗或参加竞聘的人员,则采取四条渠道妥善处理:一是选派挂职。选派到村担任非依法选举的职务或到乡镇企业挂职,待机关事业单位因自然减员或人员调出等腾出编制后,再竞争上岗。二是提前退休。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可提前退休。三是提前离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可提前离岗,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连续计算工龄。四是自谋职业。自愿辞职解除人事关系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