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四招”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7月13日 08:43 【字体:

  为了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娄星区“四招”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2012年1月至6月,娄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评审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18个,总投资额6666万元,审定投资额5009万元,审减1657万元,综合审减率达24.87%,比去年提高8个百分点。

  一是健全投资评审制度。参照《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娄底市娄星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政行为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娄底市娄星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规定》。同时,明确内部操作规程,通过完善评审资料管理制度、初审制度、复审制度、会审制度,促进投资评审工作日益规范。

  二是启动跟踪评审制度。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单项变更10万元以上的工程以及隐蔽工程办理变更签证手续,否则财政部门在结算审查时不予承认。同时,全程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掌握结算评审的第一手资料,确保财政投资评审真实准确。

  三是拓宽评审工作领域。其一是外延式扩展,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由单纯的房屋建筑扩展到涵盖水利、交通、市政、土地治理等领域。其二是内涵式拓展,房屋建筑工程预算评审拓宽到估算、概算评审、BT模式评审,不断扩大评审工作范围。

  四是合理组织业务培训。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区分学习重点,分层次组织专业知识学习。初学者以基础理论为主,要求其参加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学习和考试。老同志以动手实践为主,强制其加强新知识新技术的了解掌握。并通过选送干部到上级参加培训、与业务单位加强交流等方式“补课充电”,使评审技能得到解决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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