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六项措施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延伸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乡财市管”改革,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近日,冷水江市出台了《乡镇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采取六项措施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延伸。
一、明确了乡镇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包括乡镇预算内资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转移性收入、往来款项等所有财政性资金。
二、规范了乡镇收入的取得和管理。各乡镇办取得的非税收入、往来款项等各种财政性资金,从乡级“收入汇缴结算户”缴入“乡镇办乡财市管清算户”后,乡镇财政所按上缴的资金性质和金额预录指标,同时将收据记账联、银行缴款单送交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进行指标审核和增加乡镇办自筹资金指标。
三、清理并修订了银行账户核算体系。市财政部门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增设“乡镇办乡财市管清算专户”、“乡镇办乡财市管零余额账户”和“单位零余额账户”三个账户。“乡镇办乡财市管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资金支付业务,与“乡镇办乡财市管清算专户”进行资金清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资金支付业务,与“乡镇办乡财市管清算专户”进行资金清算。“乡镇办乡财市管清算户”,用于核算和反映乡镇办的预算内、外的各种资金收支活动。与“乡镇办乡财市管零余额账户”和“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四、统一了乡镇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除离退休人员经费、个人劳务费、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和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可以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外,其他支出一律使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包括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资金;基本建设资金;财政代发工资;发放给职工个人的款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水费、电费、固定电话费、卫生垃圾费;借支款;上缴上级的各种款项;在本地开支的累计金额超过1000元的招待费,超过2000元的修缮费、会议费、印刷费、设备购置费、办公用品、燃料、资料的购买费用等。
五、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财政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乡镇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章制度,管理乡镇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账户,审核办理印鉴预留手续;代理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业务;审批乡镇办报送的分月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业务;会同当地人民银行协调乡镇财政所、代理银行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业务工作。乡镇政府主要职责:组织本乡镇办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编制、申报本乡镇办的资金用款计划、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和使用乡镇财政资金,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规定了改革的纪律与违纪责任。在乡镇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合同、支付申请;不得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收款人及其账户,骗取财政资金;乡镇办有关人员与收款人不得合谋以非法手段骗取资金;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乡镇财政资金流失;财政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代理银行不得违反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将乡镇资金支付给支付指令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或无理由拒绝支付乡镇财政资金。对因违反规定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