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 “五招”应对财政收入增速减缓
为应对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下半年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困境,近日,湖南娄底市经过深入调研分析和综合比较,积极稳妥地提出了“五招”对策。
一、加强税收征管,强力促收增收。加强财政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健全财税库定期联系制度,加强税源结构及万元GDP对财政收入贡献率等宏观经济指标分析,建立“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治税措施。加强重点企业欠税清理,深入开展煤炭、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纳税评估,努力培植行业新的税收增长点。大力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对年代发票月均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纳税户进行全面清查,重新核定税额,压缩和堵塞漏征漏管面。全面开展娱乐行业、汽车维修行业税收清理,大力挖掘个体税收征管潜力。
二、规范非税征管,严格刚性收费。加强闲置资产处置力度,严格统一收费标准。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严格刚性收取。同时,规定有收费项目的部门必须在市政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所有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在窗口公开,并严格挂牌、亮证收费。严控优惠政策享受的范围和条件,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享受特殊优惠待遇。严格统一减免政策,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工业用地、公用项目建设用地等四个类别,分别按93%、69%、66%、60%的比例刚性返回,特殊情况需减缓免的,须经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凡有执收权的单位,须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颁发的收费文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到市财政局领取统一的非税收入票据。建立收费管理责任制,执收单位和执收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不执行刚性收费标准,凡违反规定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保压并举,提高保障水平。坚持以工资和运转支出为先,确保人员工资、公务员津补贴及时足额到位,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提高基本运转保障水平;坚持以民生支出为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民生支出保障,支持推进城市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容改造,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促进创业就业。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强化预算执行控制。适度提高市直预算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在此基础上,除事关国计民生的特殊重大项目及不可预见的突发应急工作支出外,原则上停止临时审批经费,杜绝各种“零批碎要”。严控一般性支出,除政府明确的8项奖励事项和个别特殊情况外,其他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财政一律不安排奖励经费;除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换届会及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个别重大会议外,其他会议、培训一律在承办单位年度预算中统筹解决;市直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一律在单位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除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的承担特别重大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外,各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议事协调和临时性工作机构经费,一律由所挂靠的职能部门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解决。
四、深化财政监管,加强违纪问责。成立市、县收入工作督导小组,实行收入完成情况一日一统计、五天一督促通报。加大对各类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擅自减、免、缓或隐瞒、滞留、截留、挪用财政收入的行为,坚决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严肃查处和纠正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贴补贴等违纪违法行为,对责任单位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五、加强财源培植,拓展增收空间。完善“中心城区财源建设奖励办法”和“中心城区税收奖励办法”,积极兑现中心城区废钢经营企业财源建设奖励,大力清缴回收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所欠周转金。加大金融和担保机构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性补助、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奖励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投入,充分调动金融担保机构扶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