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8月起实施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8月06日 09:00 【字体:

  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决定,《冷水江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试行)》于8月起正式实施。

  一、设立奖励基金。市政府设立食品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同时,农业、质监、工商、药监、商务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安排食品安全奖励经费,按照部门监管职能,对为查处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二、明确奖励标准。一般食品安全案件的举报人,根据其提供线索和证据情况,可获得案件查处货值的2%-4%但不超过2000元的奖励,如查无涉案货物,也可视情节获得100-500元的奖励。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举报人,则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予以重奖。

  三、公开举报电话和奖励政策。在电视、报纸、网站公布了涉及食品安全部门的举报电话,主要是农业局(农产品环节)--5212346、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5318028、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环节)--12312、工商局(食品流通环节)--12315、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与保健食品环节)--5211503。并出去流动宣传车、印刷宣传单在城乡社区、村落予以宣传,做到城乡群众家喻户晓。


冷水江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8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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