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对城区建设项目收费进行全面清缴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8月17日 09:15 【字体:

  8月9日,娄底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清缴娄底城区建设项目欠费的通告》(娄政通〔2012〕10号),决定对2008年8月31日以来娄底城区各类建设项目欠缴的刚性收费予以全面清缴。

  近年来,该市由于建设项目报建管理不规范,“先上车、后买票”等“未批先建”现象较为普遍,加之报建审批单位各自为政,缺乏制约,收费缓减免不统一、不严肃,给项目业主欠缴甚至偷逃收费提供了“可乘之机”。据该市财政、规划、住建等部门初步清理,2008年以来该市城区已制规划许可证但未领、已制施工许可证但未领、未办施工许可证但已办规划许可证、未办任何报建手续但在建的建设项目等“未批先建”、“已批未缴”项目有99个,总面积379.65万平方米,欠缴各项收费达3.66亿元。大量欠费的长期存在,不仅形成了新的不公,扰乱了建设项目报建秩序,影响了政府公信力,而且造成了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

  为规范建设项目规费的征收管理,严格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该市明确由市建设项目刚性收费清缴领导小组办公室逐一通知相关欠费单位,其中,已办理了规划、施工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但尚欠缴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主动缴清所欠规费;未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必须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缴清相关规费。拒不清缴的,市建设项目刚性收费清缴领导小组将通过市内主要媒体公开曝光,并责成相关执法部门进驻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严格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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