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积极清理化解乡村垫交农业两税债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11月30日 09:17 【字体:

  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娄底各级财政积极推进清理化解乡村垫交农业两税债务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清理确定乡村垫交农业两税债务5518万元 ,其中乡村干部垫交2054万元、村级组织垫交1763万元、乡镇政府垫交1701万元。

  一是深入调查,澄清债底。以乡镇为单位,深入村组调查研究,摸清每笔债务的债权债务人姓名、原单位或所在村、债务余额、债务发生时间等信息,筛选过滤“水分债、人情债、糊涂债”,及时解决清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清理化解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制定方案,建立机制。明确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清理化解两税债务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先清理再化解”总要求,按照“分级实施、以县为主,筹措资金、进行奖补,分类处理、有序化解”原则,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约束机制。

  三是加强监督,严格惩处。建立偿债数据库,依托债务监管系统,建立上下联动的动态监控机制,实行债务跟踪管理和定期报告,及时掌握债务清理化解和资金运行情况,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造成资金损失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是健全制度,严控新债。进一步加大投入,做足涉及农村公益事业支出的年初财政预算,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公益性债务,对违规发生新债的乡镇,相应扣减化债补助资金,并追究新债举债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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