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四项举措提前超额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12月17日 09:58 【字体:

  截至12月13日,2012年度冷水江市已完成824户农村危房改造,提前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800户的目标。其具体做法是:

  一、统筹兼顾,分类实施。该市的农村危房改造分三类:第一类修缮加固。对居住在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的困难农户,支持他们进行修缮加固,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8000元。2012年共补助了59户计36.5万元。第二类农户自主新建。对居住在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而自身又具有一定建房能力的困难农户,支持他们进行自主新建,按家庭经济情况和房屋建设标准每户补助5000-10000元。分档补助遵循“家庭越贫困,补助标准越高,房屋建得越好,补助标准越低”的原则。2012年共补助了701户计595.2万元。第三类“和谐家园”安居房建设。对于自身完全无能力建房,出台“和谐家园”安居房建设政策,即采用政府包户援建的方式,市、乡、村三级按照7:2:1的比例统筹安排建设资金,统一一张施工图、一支施工队伍、一套建设管理模式,由乡与村协调解决建设用地并负责施工,帮助自身完全无能力进行危房改造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建设40-50平方米基本安全住房。市财政每户补助3万元。2012年共补助64户特困群众192万元。

  二、实行激励,提高效率。该市对按时完成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危房改造对象予以经费奖励。对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按时完成1户自主新建奖励100元/工作经费,每按时完成1户“和谐家园”安居房奖励500元工作经费;对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自主新建危改任务的危房改造对象在原补助标准基础上奖励2000元/户。从而充分调动了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危改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整合资源,加强配合。一是实行建房手续全程代理。危改户的建房手续由所在乡(镇)办全程代理办理,国土、规划、房产、住建等部门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时免收各项税费和工本费,既为危改工作建立了绿色通道,又使危改户节约了建房成本,完备了房屋建设手续档案。二是整合部门资源。把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贫困残疾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政策优势和资金优势,全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形成工作合力。三是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助居”主题活动,给每户“和谐家园”安居房赠送价值5000元的家具、家电等基本生活设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在本辖区内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社会互助,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据统计,各乡镇办筹措的危房改造资金在200万元以上。

  四、强化措施,监管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入每年市委、政府主持召开的民政工作现场办公会上进行专题研究,解决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与村(居)委会、村(居)委会与危改对象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岗位责任。二是实行全面“地毯式”入户调查。年初对计划的危房改造对象进行一一入户调查,避免出现情况不明、底子不清、弄虚作假的现象。同时,严格实行户报-村评-乡审-市批准的报批审查程序,强化民主评议环节。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实行动态管理。民政工作人员每月入户督查,既帮助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又及时掌握危房改造情况及进度。对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现超标准建房的,即取消其危改对象资格。2012年取消了42户的补助资格。四是严格资金管理。市财政局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危改对象承建房屋经验收后,由市、乡、村三级共同商讨决定补助金额,财政部门通过农民补贴网直接发放给农户,确保资金及时补助到位,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五是严格公示和监督。将纳入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重要道口公示,并拍照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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