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2013年财政预算突出“五从”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12月26日 09:12 【字体:

  一是民生投入“从先”。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和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其中,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教育、农林水事务、公共安全预算数分别比2012年增长160.48%、54.47%、23.79%、26.03%、37.21%,高于市级预算收入21.5%和预算支出21.49%的增幅。

  二是收支预算“从全”。严格实行“综合预算”,将一般预算收入、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全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全面具体地反映单位的所有收支情况,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预算平衡能力,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真实。

  三是预算约束“从紧”。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不打赤字预算。坚持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政策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项目安排。严格预算执行,凡未做预算安排的一律不予开支,已做预算安排的一律不予超支。除事关国计民生的特殊重大项目及不可预见的突发应急支出外,年中原则上不临时审批经费。

  四是行政支出“从俭”。贯彻节俭理财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除娄办〔2008〕48号明确的8个奖励事项外,其他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财政一律不安排奖励经费;除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换届会和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个别重大会议外,其他会议、培训一律在承办单位年度预算中统筹解决;市直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一律在单位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除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的承担特别重大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外,各类议事协调和临时性工作机构经费,一律由所挂靠的职能部门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解决,财政不另安排经费。

  四是资金绩效“从优”。完善《娄底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完成结果实行全面的追踪问效,促使预算资金的安排由“重分配”向“重管理”转变,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娄底市2013年财政预算突出“五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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