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全面完成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2012年娄底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17450户,截至12月25日,实际完成17452户,完成建设面积147.13万㎡,其中,新建房屋15850户、修缮加固1612户。已入住5771户,其中五保户2363户、贫困残疾人1923户、低保户4392户、因灾倒房2643户;其他危房改造户均可在春节前全面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乡镇均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农村D.C级危房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十二五”规划,并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将任务明确到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市与县乡、乡与村分别签订工作责任书;加强部门协作,明确民政、财政、房产、规划等部门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规范服务程序。为确保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了农户申请、村委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操作程序。强化农户申请资格审查,严格危房等级鉴定和家庭困难程度审查;逐村组织村民民主评议,确定申报对象并公示;乡镇负责综合审核,确定具体修缮、新建对象和补助标准;规范档案管理,凡审批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实行一户一档案,将危房原貌、建设改造中以及竣工后分别拍摄的照片、农户申请报告、审批表、协议等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三、严格督促指导。市直相关部门联合组成5个督查组,实行每月一督查;县市区联合组成督察组实行每月两次督查。乡镇实行领导包村、干部包户,严格按照《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对照检查落实,并根据实际,实行市、县、乡镇联合抽查。
四、加大扶持力度。市、县两级财政共整合投入危房改造资金14975.5万元,筹措配套资金1421万元。对无房、危房又无自救能力的农户,加大组织扶持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