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财政四项措施支持全市农村春耕备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3月06日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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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筹集专项资金,保障资金到位。对春耕播种应由财政补贴的种子、农机、化肥等物资资金,以及科技服务、农民培训等专项资金,予以重点保障、优先安排。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畅通拨付渠道。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春耕播种专项支付窗口,专人负责,轮流值班,及时足额支付资金,从时间上保证群众能及时购买到春播物资。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增强使用效益。对农业、水利、农机、科技以及金融等部门支付的专项资金和发放的惠农补贴,进行跟踪式检查,全程督促发放进度,做到“时间、数额、实效”三个保证。
四是公开透明发放,全面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财政补贴惠农政策,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补贴公示制度,启动粮食补贴资金兑付进度旬报制度,加大补贴资金监管,确保惠农补贴资金真正补到位、粮农真正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