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从四个方面深挖非税增收潜力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3月08日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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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突出征收重点,深挖潜力,增加收入。
一是加强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重点加大对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收入和政府主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取得的广告收入管理,确保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二是拓宽城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范围。联合公安交警和城管部门对利用城市道路或其他公共场地设立停车场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对条件成熟的停车场以政府名义出台管理意见,将泊车收费上缴财政,确保城市公共资源收益不流失。
三是突出社团、协会收入管理。将隶属于各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团、协会、垄断服务性收费纳入财政管理,防止转移非税收入和逃避财政监管。
四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监管。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纳入综合预算管理,自收自支单位根据单位人员和事业开展情况及收入规模,实行政府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