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整合专项资金办大事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3月18日 08:59 【字体:

  一、整合原则。根据统筹安排原则、保障重点原则、项目承载原则,将专项资金有机整合,发挥专项资金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

  二、整合方式。严格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的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整合。一是部门内整合。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改革方向和发展规划对部门内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精简专项资金项目数量。二是跨部门整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使用范围基本相同的专项资金实行跨部门整合,支持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发展。

  三、审批程序。一是市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分配方案,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常务副市长和市长批准后实施。二是上级下达但未明确具体项目需市里研究具体分配方案的专项资金。先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资金整合和安排的原则意见,然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提出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经分管副市长审核、报常务副市长和市长审批后,由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联合下发资金分配方案。

  四、考核奖惩。每年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资金及单位项目工作经费的重要依据。对专项资金管理成效显著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按规定执行、年终评价考核结果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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