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财政局“三加强”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为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财政队伍良好形象,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的发生,新化县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将加强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通过落实责任保廉。年初,该局纪检监察室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进行科学分解,将工作任务分别落实到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同时,各股室将责任制层层分解到具体岗位,做到责任到人。通过对责任和任务的明确分解,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了班子,细化到了股室,量化到了个人,初步形成了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廉政教育促廉。每周三组织全局机关人员学习上级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重温中央“8项规定”、省委“9项规定” 和县委“33项规定”要求,做到警钟长鸣。开展“腐败成本”教育,帮干部职工算一算政治账、经济账和名节账。同时,严厉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反面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使廉洁意识入脑入心。
三是加强财政监督,通过廉洁巡查督廉。局纪检监察室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财政人员执行纪律的情况和廉洁自律的情况,促进各项廉政规定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