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3月26日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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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涟源市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一、彻底澄清政府性债务底子。组织人员扎实开展政府性债务清查,对债务余额及增速、债务风险状况、乡镇和部门债务分布情况、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情况进行清理,彻底摸清市乡两级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债务风险情况。
二、统一归口管理政府性债务。对全市各个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政府举债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由政府统一安排,由财政部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财政负责政府性债务建设项目资金审核,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各级投资审批主管部门不得批准举债。
三、及时统计上报政府性债务。按照财政部债务统计工作的要求,对全市负有政府性债务的13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债务进行统计,并及时按月、按季、按年进行统计上报,力求做到数字真实准确,不虚报漏报。
四、拟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在综合以前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新的《涟源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提供担保的范围、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举借和担保的审批程序、政府性债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债务偿还机制、风险防范和化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已上报市委、市政府审阅,不久有望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