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规范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管理
目前,娄星区所有行政村公路通达率达100%,建制村通客运班车率达98%,农村公路总里程达717公里,农村公路路网基本形成,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显著。但部分乡村道设计标准及技术等级较低,公路附属设施配套不全,管养资金不足。针对此问题,该区以规范资金管理为切入点加强农村公路管养。
一是管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主要来源是国家、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定额补助资金,市、区财政预算配套资金,乡镇办事处配套资金,村民自筹资金,农村公路受益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捐助资金,法律允许的以其他方式筹措的资金。按照“多方筹措,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办事处做好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筹措,并将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是管养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各乡镇办事处公路管养资金配套比例不少于上级补助资金的50%,配套资金中要预留部分资金作为乡村公路大中修、公路、桥梁灾害应急处置基金。乡道大修项目由区级以上专项补助资金和乡镇自筹资金比例按3:7配套。村道大修改造项目由乡村两级筹措资金,区级根据该大修项目投入适当“以奖代投”资金。所有管养资金委托各乡镇办事处交通管理站设立养护资金专用帐户,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财政部门负责监管。
三是管养资金与考核挂钩。该区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办事处管养乡道进行全面检查,村道进行随机抽检,依据检查结果,按乡道3500元/公里/年、村道1000元/公里/年下拨公路管养补助资金。凡季度检查中被评为优秀等级的乡镇办事处,该区增补管养经费3000元/乡;凡在检查中不合格的乡镇办事处区级管养经费予以扣除,作为年终奖励经费。结合季度检查,该区年终对乡镇办事处管养农村公路进行综合评比,并予以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