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计划生育新增八大惠民政策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8月29日 07:54 【字体:

  近日,冷水江市出台《冷水江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暂行办法》,该办法从原有十二条优待政策,增加到二十条,新增的八大惠民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经济补偿和政策倾斜。

  一、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放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二、独生子女伤、病残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以残疾证为准),女方年满49周岁后,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的,在国家规定标准扶助的基础上每月增加补助20元。

  三、教育部门在发放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和奖学金时,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两女家庭学生实行倾斜,在与其他对象同等条件下追加10%的补助,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参加当年中考时加5分。

  四、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两女家庭子女考取全日制大学本科“一本”的,凭录取通知书,由户籍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五、移民部门在安排资金时,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两女结扎户家庭在产业扶持、基础建设、技能培训、奖励资助等方面给予优先。对属水库搬迁移民的独生子女和两女家庭,优先安排移民后扶计划,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由该部门扶持每户2000元。搬迁移民的独生子女和两女家庭,其子女考取全日制本科“一本”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二本”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六、工商联、行业商(协)会、光彩会等组织民营企业、非公人士开展公益事业时,优先扶助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两女家庭,非公有制企业优先安置独生子女家庭和两女家庭就业。

  七、农村工作部门安排国家新能源补贴时,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两女家庭在政策标准的基础上由该部门增加5%的额度,在沼气池任务安排及用工等方面予以优先。

  八、住建部门优先安排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两女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其补助标准在正常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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