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财政“三举措”支持新型产业发展
一是实施优惠政策,扶持高科技产业。出台《娄底市规范建设项目收费办法》,对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出口型企业及其他生产性项目,应交的企业劳动保险基金、水土保持费、新菜地开发基金等十几项收费按20%-50%收取。2012年减免市内高新技术、现代物流等企业建设项目收费105万元,其中湖南红太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900吨可粒形态和粒径钴电视新材料项目减免74万元,湖南金三星煤机制造有限公司3号厂房减免7万元,湖南天客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综合楼减免24万元。
二是创新征收方式,优化收费服务平台。实行集中征收,在市政务中心设立收费窗口,对建设项目实行“一票制”收费,并在全市商业银行所有网点设置收费窗口,方便群众就近缴费便捷缴费。同时,将现代电子化收缴方式融入非税征管,在市直16家单位推行POS刷卡缴费,免去缴款人到银行网点排队缴费的劳顿之苦。
三是减少行政干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刚性收费”改革,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后的项目、标准和依据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各执收单位办公楼显目位置进行公示,减少行政干预,实行“阳光收费”;规范建设项目收费,2009年起,合并征收建设项目报建环节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既规范了建设项目收费行为,又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了征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