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农发办抓实土地治理项目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9月02日 09:35 【字体:

  一是严格项目现场考勤。在每个项目指挥部设置指纹考勤机,规定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每月不少于20天,县市区农发办现场工作人员每月不少于22天,现场监理人员每月不少于26天,杜绝 “走通学”的现象。

  二是规范项目招投标。严格实行“财政评审合理定价,质量评定评分入围,随机抽取综合评审”的项目招投标制度,合理设置标段资金规模,严格审查主体资格,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进行实地考察并对项目质量评分、对优秀项目给予奖励加分,杜绝串标、围标现象。

  三是严把原材料准入关。将工地所需大宗原材料质量标准作为强制性条款在项目招标书中予以明确,并列入施工合同条款。加大抽查力度,查明原材料品牌、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立即整改,亮黄牌警告,连续发现三次,取消该县市区评先评优资格。

  四是强化质量监管。构建业主、监理、施工、群众“四位一体”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全过程现场监管工程质量。成立工程质量监管领导小组,对各工程施工标段巡回检查,并实行最严厉的扣分亮黄牌和工程结算办法,对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责令立即整改,否则不予收方、验收及结算。

  五是严格绩效考核。完善奖惩制度,对质量管理优秀、建设成效显著的先进开发县、监理组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同时,加大优秀工程开发县监理组和标段现场监理人员奖励力度,对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工程质量优良、获得前三名的优秀标段现场施工负责人,在下一年度工程施工招投标中给予奖励加分,并获县市区农发办配套资金奖励。不遵守施工或监理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工程质量低劣且不整改到位的施工单位和监理组,坚决扣押质量保证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下年度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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