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财政围绕“五项”工作目标创建法治单位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10月11日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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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广大财政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查"的法治理念,营造依法理财的良好环境,娄星区财政局把法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
一是增强依法行政认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认识,自觉将"研讨问题先学法、决定计划问题遵照法、处理问题根据法、谈吐行为符合法"作为基本原则,做到"做事依法、群众信法、为官学法、行政用法"。
二是提升财务管理能力。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机制,全面提高财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决定计划能力,可以准确处置改革、发展的关系,自觉推进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健全财政法制系统。建立和完善财政行政管理制度,构建与国家司法法律配套的,切合本地实际的,涵盖财政监督治理全行业的法制系统,使财政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行。
四是建好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增强财政行政执法队伍培训与教育,建设一支严厉法律、公平法律、文明法律并获得社会承认的财政执法队伍,为依法治财提供组织保证。
五是营建优良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推进依法管治、创立法治财政的共识,促进财政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使财政改革与发展获得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