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财政继续深化“阳光支付”改革
今年来,娄底财政继续深化“阳光支付”改革,着力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强化预算单位账户和财政资金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资金账户管理。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清查预算单位账户,撤销预算单位银行账号,加强开户审批管理;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除党团、工会和一些有一定经营性质的差额预算单位保留原来基本账户用于开展经营活动外,一律不为临时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和往来资金账户,不开设基本建设资金账户;所有特设专户和往来资金账户均设财政国库部门。进一步细化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目录制度,切实减少公务支出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深化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对单位的财政补助资金和上级下拨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账户,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减少拨付环节,强化财政部门监管;出台规范预算单位基建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措施,强化基建资金监管。
三是规范采购合同管理。明确物品服务和工程等采购支出实行合同管理,规范执行步骤,发挥合同管理模块的功能作用,强化对物品服务和工程采购支出的监督。
四是优先保障民生项目。继续加大对奖励性支出 、会议性支出、出国考察经费支出、基建支出 、临时机构经费支出的审核力度,截至9月底,该市市级预备费、会议费、目标管理奖分别结余1657万元、70万元、114万元;对民生项目采取“特事特办”的办法,为重点民生项目顺利推进提供重点保障,对支付手续完备、报账凭证合规的用款申请立即办理,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核、当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