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财政“四举措”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近年来,娄底市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非税征管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今年1-9月,该市累计完成非税收入23.12亿元,比上年增加7.48亿元,增长48%。
一是健全收入征管体系。制订收入激励机制,年初下达执收计划,年末对超额完成收入任务的单位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征收任务的倒扣预算指标,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不予审核预算非税指标。同时,规范土地出让收入征管,先后出台系列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主体,改变土地出让收入多头征收的局面。
二是严格非税票据管理。严把票据发证、发放、核销、年检、保管、销毁“六道关口”,目前市本级共有财政票据购领单位233家,其中执收单位151家。狠抓票据种类、票据基量确定环节,在票据种类确定环节,注重以电脑票据为主、手工票据为辅,在票据基量确定环节,注重限时、限量,保证不因因票据过多而影响资金按时缴存。目前市本级除现场执收单位以外,大都使用电脑票据,电脑票据使用率达85%以上。
三是创新收费服务方式。实行集中征收,在市政务中心设立收费窗口,对建设项目实行“一票制”收费;在车管所设立收费分窗口,方便年检车主缴费;在全市商业银行网点一律设置收费窗口,方便群众就进缴费,今年与交警、银行实现三方信息对接,建立了交警刷卡缴费平台。同时,在市直16家单位推行POS刷卡缴费,并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娄底卫校全面实施批量代扣收费,在会计考试收费中启用网银缴费。
四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非税收入按来源属性,分别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并于今年8月将所有经营服务性收入纳入2014年非税收入计划。同时,将非税收入纳入综合预算管理,按照公共支出原则统筹安排,编制统一的支出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对超额完成年初收入计划的部门,按超收部分扣除相应成本后的55%追加单位预算,45%由政府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