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四举措力促“个转企”培植新财源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在商业竞争、银行贷款、品牌提升、政策扶持等方面,都将更具优势,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也有利于提升经济总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娄星区出台了《关于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四举措力促“个转企”,预计到今年年底,该区将有730余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成为全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媒体宣传、上门宣讲、发放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和个体工商户宣传国家、省、市、区鼓励发展民营经济的相关政策,以及企业在用地用工、融资贷款、风险承担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深化社会各界对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积极做好典型引导,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信心和决心,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确立工作重点,建立后备资源库。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进行分类筛选和实地走访,掌握其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情况,确定从业人员较多、经营规模较大的工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娱乐、洗浴、新型业态等个体工商户为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建立后备资源库。对经营总部不在娄星区域但达到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非法人,引导其在娄星区域登记为企业法人;对法律限入的部分行业中骏马已经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但由于法规政策调整等原因不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要求的,限期规范登记为企业;对与龙头骨干企业配套协作的个体工商户,引导、帮助其转企升级。
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放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条件;切实放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依据登记条件;切实放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条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升级企业在原个体主体范围的基础上,处方选择增加经营范围;切实放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前置条件。对原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在登记注册为企业后仍可沿用。该区今年11月30日前办理“个转企”的企业另可享受有关免费优惠,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费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费用;前置许可证件变更费用;个体工商户名下资产过户给升级后的企业而产生的交易类费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的,可享受财税部门有关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切实享受到转型升级后带来的经济实惠。
四是纳入目标考核,严格任务奖惩。制定2013年引导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工作目标,分解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安排工作经费,保证办公条件,区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经费,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个转企”领导小组定期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年度对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做出书面检查,同时作为该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