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被征地农民“后顾无忧”
近年来,双峰县不断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步伐。2009年至2013年全县共征地786万多平方米,各乡镇(经开区)共上报被征地农民26785人。
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双峰县先后出台了《双峰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试行)》和《双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峰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凡被征地农民,均可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给予一次性补贴:以2011年12月31日为时点,女40周岁、男45周岁的基础补贴为3000元,每小5周岁,减少1000元,最低补贴1000元;每增加5周岁,增加1000的补贴,最高补贴额为10000元,超额不予补贴。对部分因家庭经济困难,年满60周岁(不分男女)自愿放弃补建补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按月增发80元养老金。
今年5月,该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县政府、县纪委、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清理领导小组,对全县17个乡镇(经开新区)上报的被征地农民身份进行了清理确认,对清理认定的被征地农民名单张贴到村组,并通过乡镇电视台、双峰人社网和双峰网进行了四级公示,经统计,全县符合享受已参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人数1418人,财政发放补贴资金7047000元;符合享受未参保60岁以上每月发放80元养老补助金的被征地农民2946人,每月发放236000元,财政已通过专户拨付第一批被征地农民补贴和补助资金9168120元。通过这次清理整顿,巩固和发展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