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切实加强市级财政收支预算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1月10日 10:05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财政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改善管理服务,近日,娄底市出台举措切实加强市级财政收支预算管理:

  一、完善抓收促收措施,刚性税费优惠政策。严格对财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禁越权减免及擅自出台“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政策,确保收入数据真实反映本地经济运行状况和财政保障能力;采取挖潜堵漏措施增加财税收入。

  二、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优化经济产业结构。严格落实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取消和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扩大公共投资规模,完善财政金融联动机制,降低准入门槛,精简审批程序;积极筹措交通、水利、保障性住房、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等重点工程的建设资金,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持城乡流通体系建设,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投入力度,扶持壮大旅游、文化、医疗保健、电子科技、网络购物等新兴消费,着力扩大有效消费需求。

  三、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紧”、“严”控制行政成本。着力完善制度、突出重点、保障基本,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重点保障教育、医卫、社保、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支出,乡镇、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支出及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出,确保“政策公平、托住底线”。严格执行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律令,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并尽量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2014年市直各部门办公性行政经费按定额标准压缩3%,“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四、强化整合专项资金,大力盘活存量资金。2014年市级财政原则上不设立新的专项资金,整合合并用途相同专项资金。提前研究、及早分配各类专项资金,加快资金流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市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除需按工程进度安排的支出外,原则上在三季度前全部下达,避免年底突击花钱和大量资金结转;采取切实措施杜绝专项资金分配撒“胡椒面”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严格国库资金管理,全面清理地方财政暂付款,严格按程序核销、清理、收回各类暂付款,保障预算支出需要。2014年市级结余结转资金、财政暂付款较2013年压缩10%。

  五、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资金绩效。扩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围,通过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将其作为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财政收入质量、重点支出保障程度、预算执行进度、政府性债务风险、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等指标进行考核,并建立与转移支付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六、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2014年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启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研究制定购买目录、认定承接主体资质、建立购买机制、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等,加快形成公共服务提供新机制。


娄底市切实加强市级财政收支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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