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2013年745万元医疗救助资助31300名困难群众
为解决困难群众 “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问题,冷水江市积极探索医疗救助办法,采取资助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2013年累计救助各类患者31300人,发放医疗救助金745万元。
一是参合资助。全额资助2.5万名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特困家庭缴纳新农合、城居医保费用。资助金额150万元。
二是门诊救助。凡低保对象中的重残人员和75周岁以上老年人、低保对象中患规定病种人员和患大病未住院治疗人员,分别给予每年200元、500元和2000元日常门诊救助。一年门诊救助2500人次,金额175万元。
三是住院救助。凡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在获新农合、城居医保补偿及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减免后,再给予一定金额的住院救助。五保老人住院医疗费则全免。一年住院救助2620人,救助金额180万元。
四是临时救助。凡低保对象以外,患大病经住院治疗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每年给予一定金额的临时救助。一年临时救助500余人次,金额100万元。
五是重大疾病救助。凡低收入家庭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重性精神病、妇女宫颈癌与乳腺癌病的患者,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对医疗费用支出经医保、新农合报销后仍在4万元以上的,视情况再给予30%至50%的救助,最高可达14万元。全年大病医疗救助680人次,救助资金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