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财政全力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4月16日 11:48 【字体:

  2013年,新化县以文化旅游产业成功列入全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获得省财政连续3年不低于3个亿的资金扶持和相关政策支持。在省里政策资金的强力支持下,该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旅游立县、全民兴旅、全业融合、全景梅山”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全力推进产业发展,全年文化旅游生产总值达到7.9亿元、增长15%,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服务。该县财政局成立了由局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从相关股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的文化旅游产业推进工作组,积极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开展项目和资金申报工作,形成齐心协力推进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不断加大旅游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兴旅的浓厚氛围,努力扩大新化旅游的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加强资金保障,推进项目建设。着力开展景区融资工作,多渠道筹集旅游发展资金,不断强化旅游市场的融资功能;整合捆绑项目资金,发挥资金集聚效益。2013年县财政投入文化旅游项目建设6419.2万元、整合其他资金25248万元。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全面清理涉及旅游产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现象,不断优化旅游经济发展环境。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新化县文化旅游特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景区建设资金实行有效监督管理;努力争取文化旅游发展的项目和优惠政策,搞好专项资金的分配安排;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强景区国有公司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强绩效评价,促进科学管理。牵头做好全县文化旅游项目实施的绩效考核工作,对年度旅游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政策落实、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督促各项目单位及时搞好绩效自评,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新化县财政全力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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