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深化四项预算管理改革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4月21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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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准确性,促进预算支出的规范、透明、公开、公平。进一步推动预决算公开,范围逐步扩大到区直所有部门和乡镇办事处。逐步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不同预算之问的相互衔接以及资金的相互统筹,构建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机制。与中央、省的政策要求相适应,确保今年预算编制改革的成效落到实处,制定出台“三公经费”、会议接待、指挥部资金、领导办点资金等四个管理办法。
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实现改革范围和资金的全覆盖。有效解决授权支付中提现过多、难以监督的问题,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机制,提高财政支付的透明度。
三是完善财税管理体制。出台新一轮乡镇办事处财政体制,制定产业集中区财税管理体制,理顺财税分配关系。积极协调与市财政、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的关系,争取市对区的财税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善。
四是逐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体系,以预算绩效评价为抓手,完善财政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