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出台旅游促销奖励办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4月22日 11:17 【字体:

  近日,娄底市出台旅游促销奖励办法,着力将旅游业打造成全市战略性支柱产业。

  沪昆高铁和长韶娄、娄怀、二广高速公路开通、第十二届湖南省运会在娄举行等机遇,为娄底旅游从历史上的“送出去”转变为“带进来”,将娄底打造成为一个新兴的旅游目的地城市提供了条件。为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娄底出台了旅游促销奖励办法。《办法》共设置了旅游人数奖、旅游专项奖、会议会展奖、旅游市场开发奖、旅游接待排名奖等奖项。旅游人数奖即湖南省注册的旅行社组织境内、外游客至娄底旅游,游览1至2个以上景点且在娄底市旅游饭店住宿1晚以上,单个旅行社年内累计地接游客量达到一定数量,按5至1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组织境外游客量超过2000人次以上的,另外奖励旅行社1万元;旅游专项奖包括旅游专列奖、旅游大巴奖、旅游自驾车队奖,即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旅游大巴车队、自驾车队来娄底旅游,游览景点在1至2个以上且住宿一晚以上,单次人数在100至1000人及以上的,即可奖励旅行社3000元至3万元不等;会议会展奖,即引进市外会议、展览和节庆活动,市外参会参展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游览1个以上景点且住宿2晚以上,而市域内各级财政不承担任何费用的,按2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旅游市场开发奖,包括旅游促销活动奖和旅游宣传补贴奖,单次最高奖励达3万元;旅游接待排名奖,即对旅行社和旅游饭店全年接待游客量排名前3位的,奖励5000元至2万元不等。

  旅游促销奖励按年度实施申报制,旅行社和旅游饭店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市旅游局、市财政局汇总上报上年度旅游促销资料,4月兑现奖励资金。市财政局对旅游促销奖励资金实施监管,并评估资金使用效益。

  多年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开发与旅游促销互相促进,推动了娄底旅游业快速发展,娄底旅游收入年均增长连续多年稳定在30%以上,旅游业正向成为娄底新兴支柱产业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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