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规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5月28日 09:44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娄底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及增值收益取得跨越式发展,至2013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57964.08万元,归集余额为429703.26万元,2013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实际开户职工19.97万人,缴存单位达2230余个。其中,2013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14015.01万元,同比增长14.48%,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117个,新增缴存职工10941人,实现增值收益9263.22万元,同比增长18.16%。截至2013年12月,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累计筹集城市廉租房建设资金7819.17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管理,今年娄底市财政局出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明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余额全部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建设:
一、集中余额的30%专项用于市级中心城区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根据省住房公积金考核办法及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监管小组的考核结果,集中余额的5%分一、二、三等奖奖励各级政府,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廉租、公租房建设。
三、扣除集中部分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各级政府建设城市廉租住房和公租房的补充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