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连续14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双峰县地处湘中丘陵地带,因两座对峙的山峰而得名。作为传统种粮大县,截至2013年底,双峰县已连续14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连续10年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该县通过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水田补水田”制度,强化预审把关、离任审计,推行土地整治“四自”模式,有效补充了耕地面积,提升了耕地质量。
一是落实耕保共同责任。多年来,双峰县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促经济、惠民生的中心工作来抓,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强化土地管理;签订县、乡、村三级《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纳入对乡镇、村、责任区的年度绩效管理考核范围,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实行“一把手”离任耕地审计制度;乡镇责任区、站(所)、村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各村确立国土资源协管员,全面构建起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网络。
二是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安排土地,统筹兼顾,优先保证交通、水利、民生等重点项目用地;同时,严把用地预审关,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对新增建设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水田补水田”制度,确保数量、质量双平衡。
三是补充面积提升耕地质量。为保证项目资金最大限度用于项目建设,充分调动群众建设基本农田的积极性,确保补充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和生态协调统一,双峰县推行土地整治村民“四自”模式,即自选(自愿选址、自行化解矛盾纠纷)、自建(按规划设计要求,负责组织施工、材料采购、设备租赁、派工派活、记录施工日志、报账等相关建设事宜)、自管(负责工程后续管理,落实耕地后期管护责任)、自用(项目资金由村理事会使用,及时报账、及时公示)。“四自”模式试点项目可不进行招投标,但须由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程监管。
2013年,双峰县争取娄邵盆地基本农田改造重大工程总规模为6000公顷,总投资2亿元;完成了2012年度5个省级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2625公顷,总投资7292万元;完成2个批次的土地开发项目省市验收,新增耕地21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