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四举措促财政资金拨付管理规范化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6月13日 10:16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时效,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监管,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涟源市财政局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一、以操作流程为导向,规范财政资金内部流转。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除由局属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工作制度和操作办法外,专门出台《涟源市财政局资金拨付操作流程》,区分财政资金在内部支付方式上的差别,分别按相应拨付流程进行操作。

  二、以拨付程序为依据,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对本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由支出股室依照各预算单位的年初预算按月纳入当月资金计划后按操作流程拨付到位。对专项资金,区分涉农惠农补贴类、社会保障类、不纳入个人和家庭补贴范围的财政补贴类、用于工程建设、购买货物和服务类以及实行报账制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分别依规依程序进行拨付。对救灾应急等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资金,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随到随拨。

  三、以限时办结为根本,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凡上级文件或领导批示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间的,以文件规定或批示时间办理。凡没有明确规定的,在资金流程运行到所在单位后,原则上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以责任追究为手段,严格财政资金拨付管理。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操作流程和规定时间办理业务等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将由局纪检、监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依法依纪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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