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四管齐下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娄星区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四管齐下加强村级财务精细化管理。
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和完善报账制度、开支审批制度、现金存款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土地征用补偿监督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和交接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二是规范财务工作流程。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应在有效原始凭证上注明用途并签字(至少有一个证明人签字),然后交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同意后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经村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村报账员登记后统一按月(季)报乡记账员审核后记账。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不合理的财务开支应由责任人承担。记账员按月(季)结算账务,汇总报表,并报送村委会。
三是保障村民监督权利。凡集体土地征用,资源开发利用,资产承包、租赁、出让,村干部报酬,大额举债,兴办各种基本建设、公益事业等都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所有村民都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大多数村民或村民代表要求进行财务清理时,可公开推选清理小组3-5人进行财务清理,并公开清理结果。各村要选择村民比较集中,方便阅览的地点修建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必须设有财务公开栏,按照财务公开具体要求,定期向群众公开财务状况。财务公开还可以采取会议(必须有记录)、发放资料等形式,做到保质保量,使群众满意。
四是开展农村经济审计。全面实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积极开展农民负担、土地补偿费、上级拨款、接受捐赠、资产处置、“四荒”发包、基建项目及新增债务等专项审计,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室、财政所相互配合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采取必要手段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