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四措并举”规范财税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7月22日 10:28 【字体:

  今年,双峰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税工作的实施意见》,着眼于加强财源建设、推动财税改革、规范财税征管、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促进财税收入均衡入库和稳定增长,促进财政改革发展。

  一是加强财源建设。依托交通、城建等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发挥重点项目对经济和税源结构的拉动、调节作用,促进财政、税收双增收;依托工业企业和重点纳税企业帮扶,加速重点企业投产见效,形成新的税收增量;依托财政支持方式调整,将过去的直接补贴和无偿补助为主,逐步改为有利于调动企业自身发展积极性的股权投资、有利于调动金融资本的贷款贴息、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担保体系建设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深化财税改革。在财政收支管理上,严明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支出决策,严格财政资金分配审批程序,加强财政资金审计监督,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在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机制上,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镇财税工作责任,完善经开区财税工作职能;加强税收入库管理,严格按分享范围、分享比例和预算级次办理税款入库,严禁违规改变税种属性和变更级次入库税收。

  三是创新征管方式。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建立治税涉税信息公共平台,加强对接共享,突出行业税收管理,建立完善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严格实行“先税后证”制度,重点抓好建筑安装、房地产、矿产品采掘、非住宅出租、交通运输车辆营运、文化娱乐等重点热点行业的税收征管,实行税收社会化管理。强化税源管理,对纳税5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重点税源户统计分析台账,全面掌握重点税源基础情况,根据变化及时对重点税源进行动态调整,分析影响税收增减变化的原因。规范“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科学核定非税收入成本,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提升政府财力统筹能力。

  四、加强支出管理。严控行政成本,全面执行“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政策,尽量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财政支持重点向基层、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倾斜,新增财力优先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支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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