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多轮驱动”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7月24日 10:21 【字体:

  近年来,娄底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积极采取措施,拓展就业空间,转变就业观念,稳定就业局势,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工作有序有效。2013年辖区内有高校应届毕业生7174人,其中本科生3246人,专科(高职)生3928人,年终就业率96%。

  一是完善促进就业相关政策。出台《娄底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激发高校毕业生的创业热情。2011-2013年,全市累计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165个,开发岗位并带动就业800多人。同时,制定《娄底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并据此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42家。

  二是增强经费保障能力。严格上级就业资金管理,及时落实创业补贴、培训补贴、见习补贴等项目所需经费。2013年,到位2066名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10万元、2053名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150万元、见习补贴370万元,发放高校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10.4万元,并为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1050万元。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就业平台搭建、创业前期指导。

  三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把选择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扶持的重点对象,通过创业政策进校园、创业培训进校园、创业事迹进校园、创业服务进校园等活动,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2013年先后免费为2000毕业生提供了创业教育和培训。同时,积极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筛选创业项目,免费提供成本核算、创业定位、发展方向、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帮扶,切实提高他们创业的成功率。

  四是丰富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积极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其就业状况及公共就业服务需求。对有就业愿望的,至少推荐3次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愿望的,安排专人实施“一对一”创业指导,组织创业培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对有就业技能培训愿望的,组织相关培训,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或参加就业准备活动。对纯农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孤儿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跟踪服务”的原则,优先推荐参加各种基层项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提供的临时岗位。各种服务后仍无法实现就业的,暂时安排在公益性岗位托底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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