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六明确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8月27日 11:29 【字体:

  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冷水江市出台了《冷水江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冷政办发〔2014〕16号),其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债务的范畴。政府性债务是指市人民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以及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等因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债务。

  二、明确了政府性债务的类别。一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地方政府、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等举借,确定由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二是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等举借,确定以非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且地方政府依法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债务,地方政府举借,以非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视同政府担保债务。三是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是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等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性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不含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政府在法律上对该类债务不承担偿债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债务危机时,政府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救助责任。

  三、明确了政府债务的管理模式。一是分类管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实行收支计划管理。二是规模控制。政府性债务实行总规模控制,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按100%计入政府债务规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按20%计入政府债务规模。三是专款专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原则上由债务单位商财政部门开设债务资金专户,债务资金要与项目严格对应,资金使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项目,要执行财政评审、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制度。

  四、明确了债务的预警管理。政府性债务以综合债务率为预警指标,以100%为警戒线。一是黄色预警。综合债务率超出100%(含100%)-150%以内(含150%)为黄色预警,列入黄色预警的,如未达到当年债务化解目标,财政部门适当调减该单位政府债务新增额度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并视债务形成和债务化解等情况提请组织或监察部门采取通报、对该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进行诚勉谈话等方式,督促化解债务。二是红色预警。综合债务率超出150%为红色警告。列入红色警告的,不得新开工涉及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新增公司经费支出,视债务形成和债务化解等情况提请组织和人社部门取消该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问题严重的,及时提出组织调整建议,或由监察部门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明确偿债准备金的管理。 建立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偿债准备金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的1%,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偿债准备金的来源:一是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资金;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资金;四是其他资金。偿债准备金的用途:一是未能及时清偿,经批准需垫付偿还政府性债务的;二是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项目丧失还款能力的;三是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六、明确政府性债务的监督管理。把政府性债务管理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财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每年对全市各债务单位债务状况开展评估,对干部任期内举债情况进行考核。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和监督管理等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其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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