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不断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10月13日 11:25 【字体:

  自2008年开始承建保障性住房,娄底市房管部门承建廉租住房6892套、公共租赁住房3235套、经济适用住房20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1236户。已分配廉租住房4906套、工矿棚户区改造房1236套、经济适用住房200套。在建设、分配好保障性住房的同时,该市不断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续运营管理。

  按物价部门批复,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最低收入家庭1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1.5元/月/平方米(人均保障面积14平方米)和2.5元/月/平方米(超出人均保障面积标准),物业管理费为0.53元/月/平方米,其中租户自缴0.30元/月/平方米,政府相关部门代缴0.23元/月/平方米。

  已入住的4个小区除完成绿化、硬化、亮化工作以外,还建设了适量的电动车充电棚、自行车停车棚,施划了小车停车位。罗家、大屋廉租住房小区已建成网络监控系统,城西廉租住房小区、罗家廉租住房小区网络监控系统正在规划建设中。


娄底市不断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

9979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