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社会救助“三促三强”保民生
为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涟源市着力构建“三促三强”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以阳光行动为核心建章立制促规范。先后出台了《涟源市城乡居民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乡救助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制订了专门的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建立了包构入户调查制、稽核检查制、责任追究制、考核表彰制、信息通报制、投诉举报制、民主评议制、阳光公示等一系列制度,使每项社会救助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以部门联动为抓手三级联审促公平。开展社会救助部门联动,由政府主导,协调公安、工商、税务、金融、住建、教育、医疗卫生等部门信息,对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就业、收入、财产等信息进行跟踪与比对,严格按照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健康状况、就业状况等条件认定救助对象,并坚持村(社区)预审、乡审核、市审批的工作机制,挨家挨户地毯式排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现象,确保了社会救助的全面准确实施。
三、以信息公开为取向阳光救助促诚信。针对以往存在的“挂靠保”、“轮流保”、“人情保”等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通过资料查核、信息比对、群众举报、自查自纠等手段,共核查资料2万余份,信息比对6千余条,受理群众举报800余次,同时加大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人员的追责力度,从根本上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权力保。救助信息通过乡村公示牌、网上公示、电视播放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真正让救助在阳光下运行。
四、以数据平台为手段强管理。每年组织专门的工作组,深入农户调查、摸底、搜集情况,特别是对多次要求临时救助对象、受灾困难户、因病致贫户、低保边缘户等进行重点调查走访,明确要求各乡镇在灾情发生2小时内、重大病情发生2天内必须及时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灾情病情。根据核查结果,首先由乡镇分门别类建立救助对象基础数据库,合理划分救助等级;其次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数据信息核对网络平台,确保各部门数据信息共享。
五、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体强基础。一是针对社会救助机构人员偏少,基层救助力量薄弱,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高等状况,明确规定人口3-5万乡镇救助工作人员配备3-5人,人口5-10万乡镇救助工作人员配备5-8人,人员全部纳入财政保障。并举办救助工作业务培训班,并将培训范围扩大到村级定补干部和民情专干,广泛宣讲政策,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成效。二是投入奖补资金400余万元,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在所有乡镇建立起社会救助工作受理服务大厅,方便、及时受理群众救助。三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按专项资金3%比例每年安排工作经费300余万元,确保基层正常开展工作。四是由政府统筹资金,在全市范围所有乡镇村聘请民情专干,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管理范畴,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评议公正有效。五是筹集资金近200万元,为全市908个行政村、48个社区制作了高规格的公示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以一门受理工作为平台强机制。从2014年起,全市所有服务大厅特别是乡镇、城市社区统一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的专门窗口,形成救助工作一个窗口受理,多个部门协调服务模式。彻底改变了过去群众求助无门、干部核查吃闭门羹的情况,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件件求助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