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财政三举助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为实施“生态美区”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娄星区以全省综合评审第一的成绩,顺利纳入全省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该区财政部门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拓宽筹资渠道、加强资金监管等措施助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加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力度,整合林业、农业、环保、水利等项目资金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倾斜,将村级卫生保洁经费列入区、乡两级财政预算;实行以奖代投方式,由财政预算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垃圾转运区统筹环节所需经费。该区财政在2014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整治经费的基础上,2015年配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人工与环境机械垃圾收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奖励、病媒生物防治等专项资金800万元。
二、拓宽筹资渠道。为全力支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增加财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该区还采取“三个一部分”的方式拓宽筹资渠道。一是向上争取一部分,向市级财政争取每年补助农村垃圾转运经费200万元;二是乡镇(街道)自筹一部分,每个乡镇自筹资金20万元;三是农户自负一部分,按照建立健全“谁排放垃圾谁付费”机制的要求,在全区农村地区和乡镇镇区适时启动征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工作。
三是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对该区进行集中整治的142个村的项目进行摸底,纳入预算项目库;严格财务制度,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严肃追究责任。为节省建设资金、保证工程质量,对环卫基础设施以及大宗机械设备购置,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行统一采购。
截至目前,该区在茶园镇石塘村、杉山镇万乐村、双江乡洪山村、万宝镇付家村进行了连片整治试点,完成投资1500多万元,建设集中供水设施3座;配备垃圾清运车3台、垃圾收集板车150台、垃圾桶3500余个;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4座、沼气池26座,初步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