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六举措规范管理打造阳光财政
今年,娄星区财政局通过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加强科学管理,确保财政监管到位,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严格资金拨付。先后建立和完善了预算编制、预备费管理、资金拨付、财政监管、投资评审、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等管理制度。资金安排和审批,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动用预备费和追加财政预算严格按程序审批。确保全区工资的按时发放、民生资金及时到位、机关的正常运转、重点建设的资金及时投入。1-10月,用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社会保障与就业、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城乡社区、农林水等涉及民生方面的资金总量达到101048万元,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5.53%。
二是积极推行预算公开。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支出的公开制度,构建完整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在10月31日前,该区124家区直预算单位将2014年部门决算、2014年“三公”支出决算和2015年部门预算、2015年“三公”支出预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同时,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政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自2013年以来,连续三年下降,减少了47.46%。
三是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对该区150个行政事业单位的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三公经费”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该区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508.26万元,比2013年度减少了59.82%。
四是开展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今年5月,该区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涉农资金发现的问题和2013-2014年涉农专项资金。共检查项目79个,金额14054.97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安排3905.25万元),及时整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统筹上缴国库资金202.31万元。同时,对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各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本级预算,共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安排领导挂点村建设项目计划880万元,其中一事一议资金188万元、交通建设资金10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资金172万元、绿化造林资金120万元、再就业培训资金300万元。
五是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问题整改。根据省财政厅《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专项检查查处问题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该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存在的4个项9个小项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该区财政存量资金总量为4752.33万元,所有财政存量资金调节为财力统筹使用。
六是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起草印发了《关于规范财政财务支出行为的几点意见》、《娄底市娄星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涉农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完善该区财政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