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惠及广大失能半失能老人
涟源市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政府补贴,为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惠及全市广大失能半失能老人。
一、明确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65周岁及以上。二是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生活水平处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老人。三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六项指标,只要一项指标有困难视为半失能。只要一项指标做不了视为失能。首先对75周岁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实施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以后逐年降低年龄至65周岁。
二、明确补贴范围。实行服务补贴的范围包括三类:一是生活照料。为老人提供家政、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理发、购买物品等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服务。二是康复护理。协助医疗机构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陪同老人参加健康检查、诊断、治疗,开展个人半护理或全护理、送药上门、保健知识宣讲、特殊护理等服务。三是精神慰藉。陪同老人谈心聊天,为老人心理疏导,实施临终关怀等服务。
三、明确补贴标准。按失能半失能老人每人20元/月的标准实施。不包括政府发放的养老金、低保金、高龄津补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等。
四、明确补贴方式。一是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城区的补贴对象采取政府向家政服务公司等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2014年选择了3个社区试点,2015年在18个社区实施。二是现金补贴方式。农村行政村和未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区,补贴暂时通过“一卡通”的方式打卡发放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