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十二五”财政工作花红果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3月25日 00:00 【字体:

  “十二五”期间,面对复杂的发展环境和艰巨的改革任务,娄底市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奋发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培植财源,财政总体实力增强。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37亿元,是2010年的1.69倍,年均增长11.07%;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9.92亿元,是2010年的1.99倍,年均增长14.7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10亿元的县市区由1个增加到3个。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06.66亿元增加到237.77亿元,年均增长17.39%。争资立项成效显著,全市上级补助收入由82.38亿元增加到189.06亿元,年均增长18.02% 

  统筹协调,财税改革步伐加快。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四本预算“统筹、统编、统批、统管”。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多措并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5年市本级清理出各类财政存量资金3.2亿元,取消、合并、划转专项资金67项。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实现“两个全覆盖”。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出台《娄底市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编制了2016年政府性债务预算。 

  履职担当,服务发展力度加大。市财政安排产业引导资金1.5亿元,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广运用PPP模式、基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建成了娄底体育中心、娄底一中城南校区、高铁南站、“四馆一中心”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激活市场主体。全面落实减税清费政策,市本级清理取消和暂停征收6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市本级筹资3.4亿元,组建兴娄担保公司、市创投集团等融资平台;全市筹集风险补偿金2600万元,新增中小企业担保金额85亿元。 

  精算平衡,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全市用于民生领域的财政资金五年累计674.54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9.9%,基本实现“五有”目标。其中,市财政筹措资金2.1亿元,支持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市农林水支出累计完成101.47亿元,筹集精准扶贫专项资金4.88亿元,落实“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城乡环境整治”资金11.33亿元;全市医疗卫生支出完成97.66亿元,逐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谋长致远,财政管理日益坚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精神,严控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内部控制检查,构建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问效、全方位无缝对接。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全面完成财政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专项开展重点评价。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清理、调剂使用超标准占用、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标准化财政所创建活动圆满收官。 

  简政约权,财政形象明显提升。大力弘扬娄底财政“学习、负责、实干”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点岗位评议”等活动,持续转作风、提效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紧、抓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出台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内务管理、廉政管理等规章制度,将财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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