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支农资金整合出实效
双峰县地处湘中腹地、衡邵干旱走廊中心地带,是典型的农业大县,也是全国产粮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县域面积1715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人口95万人。为进一步转方式调结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该县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工作原则,探索“各炒一道菜,共办一席酒”的整合路子,形成了公开、透明、科学、实效的整合体系,实现了“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项目得落实”的“三赢”效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双峰县农业基础薄弱,产业规模小,市场适应能力差,农村经济结构矛盾突出,加上财政经济总量小,对“三农”发展的支持能力有限。由于财政支农资金来源分散、管理多头,传统的建设管理办法程序繁琐,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群众参与积极性不大,导致财政支农资金的政策效应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改变这一现状,该县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开发、集中连片、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基本思路,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为目标,以水利建设、重点项目、重点区域为平台,以整合项目和资金为手段,建立“政府领导、财政协调、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规划先行,项目整合,资金集中”的整合机制,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投资管理新机制。
二、主要做法
1.科学规划与综合统筹并举。结合《双峰县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总体规划》、《双峰县2013-2020年水利建设规划》,出台了《双峰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2013-2020年总体规划〈草案〉》,统筹调配全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按轻重缓急和资金的多少划分为一、二、三类,重点搞好全县田间渠道、山塘、河道清淤三项水利工程,着力改善人畜安全用水、生态用水,打造覆盖全县、惠及全民的水利网络;加强扶持扶贫村、移民开发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及精品旅游线路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全力推进以娄邵盆地基本农田改造、县城第二水源、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等全县性重点项目。各项目投资计划在每年6月底前按年度分项目区块统筹,直接下达到各相关投资部门和村,由相关投资部门按计划要求分头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打破乡镇行政区划,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全县涉农建设与支农项目资金有效整合、统筹布局,确保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
2.规范管理与群众自主并重。对投资金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招投标,并在充分征求项目所在地乡村两级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四个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项目布局、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标准验收”,组织项目实施。对规模小、资金小、涉及面小、技术难度小,总投资在100万以下(含设计、隐蔽工程等支出)的“四小”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经批准可不进行招投标。按照“四自、两会三公开”(“四自”即群众自己选项目,自己组织建设,自己管理工程和自己使用资金,政府做好监管服务;“两会”是指项目的责任主体村委会、项目的建设主体理事会;“三公开”指项目选择公开、理事会选举公开、工程建成后财务公开)模式,由项目所在乡镇和村自主组织项目实施。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确保项目实施一处,惠及一片,带动一方。同时,由县整合办牵头组建“双峰县农村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归口县整合办管理,聘请了专业人员,按乡镇或项目分成质监小组进行质量监管。并邀请项目区所在乡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进行监督,强化县乡村三级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保证财政支农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3.督促考核与建章立制并行。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制订《双峰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由县整合领导小组对全县项目主管单位、乡镇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工作绩效纳入各单位全县绩效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单位,因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个人,严格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出台了《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双峰县小型农田水利支农资金整合规划(草案)》等文件,建立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等长效机制,科学制订部门协作议事规则,形成了一套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项目申报、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工程验收、评估迎检、建成管护、资料归档等各阶段各环节定期协商、及时沟通、协调发展的完整统筹协商体系,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长期、有序推进。
三、成效显著
(一)“整合”实现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机制的创新,转变了部门职能,形成了支农工作合力。整合后,各部门将工作重点统一到全县支农发展大局上来,进一步理清了思路和重点。“整合整体规划”较好的发挥了引领作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大家充分认识到整合不是部门利益的调整,而是部门力量的集中,整合成为了自觉行动,逐步由“要我整合”转变为“我要整合”。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各部门都能通过细化的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工作合力,建立了和谐的整合运转机制。
(二)“整合”实现了支农资金管理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规范了整合项目的申报程序。县整合办组织有关部门征求乡村两级意见,制订出支农资金整合总体规划。县整合办根据总体规划,按年度、分乡镇确定项目区。组织专家对项目区规划布局,确定项目。有关部门在同一区域按规划申报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农资金,把整合项目纳入年度申报计划,报县整合办审核后再向上申报。项目报上级审批后,按照上级要求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县整合办审核后实施。二是通过构建的三个整合平台利用5年时间对全县各乡镇、经开新区进行第一轮资金整合投资,实现整治一片,成功一片。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规范分配、用制度规范支出、用制度规范管理。
(三)整合尊重农民意愿,调动了全民参与的积极性,拓宽了融资渠道。一是以扶贫开发村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为落脚点进行村极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对全县37个扶贫村和1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支农资金投入进行了归类排队。根据村情划分为三类。每年安排项目资金和配套资金,由各村自主申报项目,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同时规定村级支农项目资金一律由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县级领导不再以开办公会和批报告等形式安排项目和资金。从而避免了村级项目及资金投入分散和重复现象。二是拓宽了融资渠道。通过支农资金的整合使用、集中投入,创新了资金注入方式,辐射带动了社会资金的积极投入,调动了金融、民间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的积极性,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
(四)“整合”实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标,建设了更多更大的农业亮点工程。自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以来,该县以“整合财力办大事”为目标,整合水利、发改、农开、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农资金打造支农资金整合重点项目区。2015年打造了甘棠、青树坪、印塘、三塘铺等重点项目区,其中农开土地治理项目资金约2300万元,财政投入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约500万元,小农水重点项目资金约900万元,发改局落实衡邵走廊干旱治理项目资金约335万元、巩固退耕还林项目资金约100万元,国土部门到位娄邵盆地项目资金14000万元,建设了一大批农业亮点工程,真正体现了整合财力办大事的整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