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四举措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7月25日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为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近日冷水江市出台了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实施意见,明确用5年时间,力争农民合作社发展到300家,农民合作社吸收和带动农户达到40%以上,7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市财政将从四个方面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投资项目,在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础设施、小型水利工程、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技术推广、农机化示范区等建设中向农民合作社倾斜。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关于农民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与税务、农业、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准确核定合作社在册成员数和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范围。
三、积极争取金融支持。积极配合具备法人资格、资信好、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合作争取信贷支持;加强小额贷款向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倾斜力度,对参加农民合作社的农户,适当增加小额贷款授信额度。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照《农民专业合作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财务审批,健全监督机构;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指导合作社规范设立和管理成员账户,落实盈余返还、股权分红等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健全风险保障机制,建立公积金和公益金的积累、使用、管理制度,增强风险意识,不断壮大实力,提高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